非凡体育官方网站 -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

  非凡体育官方网站 -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由4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名。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的相关规定。会议经讨论、表决,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同意选举焦小源先生、程社鑫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会任期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焦小源先生,中国国籍,1978年2月出生,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02年9月至今历任国联股份人事主管、人事经理、人力资源总监。兼任涂多多电商监事。2012年9月至今任国联股份监事会职工监事。

  程社鑫先生,中国香港永久居民,持有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1954年5月出生,澳洲TheUniversityOfWollongong商业荣誉硕士学位。2002年9月加入国联股份,历任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董事。2023年9月14日至今任国联股份监事会职工监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现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2024年上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0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990,858股,每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4.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66,066,635.5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15,959,147.71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11月13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1月13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1905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制定了《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该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三环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0-075)。

  2022年6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基于网络货运及智慧供应链的物联网支持系统研发项目”增加全资子公司国联智运(宁波)科技有限公司、国联智慧仓储科技(宁波)有限公司为项目的实施主体。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源支行分别与国联智运、国联智慧仓储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2-042、2022-047)。

  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三环支行(账号:)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已经按照相关规定支取使用完毕,专户余额为零,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经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告编号:2022-091)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附表1《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和2020年非公开发行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1-010)。

  2021年12月31日,公司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6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归还事项及时通知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1-067)。

  公司于2022年1月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非公开发行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2-003)。

  2022年12月30日,公司将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9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归还事项及时通知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归还全部授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3-001)。

  公司于2023年1月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非公开发行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3-004)。

  2023年12月29日,公司将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9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归还事项及时通知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归还全部授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3-094)。

  公司于2024年1月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非公开发行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4-003)。

  2020年12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能够满足保本要求、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0-076)。

  2020年12月23日、12月24日、12月25日,公司共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2亿元人民币购买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工行搜宝商务中心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北京银行双秀支行购买了保本型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0-081)。

  上述12亿人民币理财产品已于2021年1月28日、3月1日、9月27日、9月28日到期,赎回本金12亿元,取得收益人民币13,932,739.75元,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1-006、2021-013、2021-051)。

  2021年1月29日、3月3日、3月12日共计使用3.7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北京银行双秀支行的单位结构性存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1-006、2021-013、2021-016)。

  上述3.73亿元人民币理财产品已于2021年11月29日到期,公司收回本金人民币3.73亿元,取得收益人民币8,625,561.64元,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1-060)。

  2021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能够满足保本要求、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1-064)。

  2021年12月10日、2021年12月14日、2021年12月15日,公司共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亿元人民币购买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北京银行双秀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工行搜宝商务中心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购买了结构型存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1-065)。

  2022年1月13日、1月18日、1月20日,公司购买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2.5亿元、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北京双秀支行2.5亿元、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1.5亿元结构性存款到期,公司收回本金人民币6.5亿元,取得收益人民币1,745,068.49元,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2-005、2022-006)。

  2022年9月16日、9月19日,公司购买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工行搜宝商务中心支行1.2亿元、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1亿元结构性存款到期。公司收回本金人民币2.2亿元,共取得收益人民币4,077,733.49元,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2-064)。

  2022年11月28日公司购买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北京双秀支行1.3亿元结构性存款到期。公司收回本金人民币1.3亿元,共取得收益人民币3,831,260.27元,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2-074)。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10亿元闲置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1、2022年1月28日、2022年2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场地取得的实施方式的议案》,公司变更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国联股份数字经济总部建设项目”、“基于AI的大数据生产分析系统研发项目”、“基于网络货运及智慧供应链的物联网支持系统研发项目”、“基于云计算的企业数字化系统集成应用平台研发项目”中场地取得的实施方式。实施方式由“场地购置”变更为“直接购买及/或通过股权收购方式取得场地”。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2022-014)。

  2、2022年6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基于网络货运及智慧供应链的物联网支持系统研发项目”增加全资子公司国联智运(宁波)科技有限公司、国联智慧仓储科技(宁波)有限公司为项目的实施主体。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增加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3、2024年1月2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

  司将“国联股份数字经济总部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将“基于网络货运及智慧供应链的物联网支持系统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程序进行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刘锐女士、王惠娟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讨论和认真审议,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同意选举焦小源先生、程社鑫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两位非职工监事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的两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上述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的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刘锐女士:中国国籍。1974年8月出生,西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担任北京市科技装备业商会副会长。2002年加入国联股份,历任总经理助理、设计企划中心总监,2012年9月至今任国联股份监事会主席;现兼任涂多多电商监事会主席、卫多多电商监事会主席、玻多多电商监事会主席;粮和油多多监事;上海芯多多监事;北京国锦盛世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安泰盛投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宏联科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王惠娟女士:中国国籍。1980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2002年入职国联股份财务部,2007年转入国联股份审计部。2014年10月至今担任国联股份监事。兼任涂多多电商监事;卫多多监事;玻多多监事。

  焦小源先生:中国国籍。1978年2月出生,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02年9月至今历任国联股份人事主管、人事经理、人力资源总监,兼任涂多多电商监事,2012年9月至今任国联股份监事会职工监事。

  程社鑫先生,中国香港永久居民,持有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1954年5月出生,澳洲TheUniversityOfWollongong商业荣誉硕士学位。2002年9月加入国联股份,历任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董事。2023年9月14日至今任国联股份监事会职工监事。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锐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已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监事会认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同意提名刘锐女士、王惠娟女士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待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监事焦小源先生、程社鑫先生一起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届监事会任期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上述人员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编制,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中文版及英文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5)。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公司章程(2024年8月修订)》。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上述第三、四、六项议案进行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下午14:00,会议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三区28号楼国联股份数字经济总部会议室。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2)。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程序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并结合公司董事会实际运行情况,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拟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

  经提名人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九届董事会候选人工作情况和任职资格进行了考察并发表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刘泉先生、钱晓钧先生、潘勇先生、田涛先生、刘俊宅女士、王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赵素艳女士、朱其胜先生、颜色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赵素艳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候选人简历见附件)。第九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在公司连续任职时间未超过六年,未持有公司股票,且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并已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无异议的审核结果。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泉先生、钱晓钧先生、田涛先生因公司信息披露违规,于2023年8月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3.2.2条第二款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披露该候选人具体情形、拟聘请该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二)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应当披露该候选人具体情形、拟聘请该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经公司董事会讨论,认为刘泉先生、钱晓钧先生、田涛先生虽然存在三年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但公司处于发展关键阶段,刘泉先生、钱晓钧先生作为公司创始人和实际控制人,熟悉公司经营管理,拥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深厚的行业积累,具备良好的领导及决策能力,为公司的股权稳定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田涛先生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勤勉尽责,致力于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工作,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及健康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经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名刘泉先生、钱晓钧先生、田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会影响公司规范运作,且有其必要性与合理性。

  公司董事会对提名人刘泉先生、钱晓钧先生、田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提名刘泉先生、钱晓钧先生、田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说明》。

  除此之外,上述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的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刘泉先生:中国国籍。1976年12月出生,本科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获经济学学士学位;长江商学院EMBA;哈佛大学访问学者。担任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政协委员,北京市第八届、九届、十届、十一届青联委员;北京市工商联执委;北京市海淀区第七届、八届、九届人民政协委员;2002年9月至今任国联股份董事长。

  钱晓钧先生:中国国籍。1975年2月出生,本科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获经济学学士学位;研究生毕业于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获经济学硕士学位。担任北京市丰台区第十一届人民政协常务委员;北京市税务局特约监察员;中国石油和石化工程研究会副理事长;中国设备管理协会副会长;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2002年9月至今任职国联股份董事、总经理;兼任涂多多电商副董事长;卫多多电商副董事长;玻多多电商副董事长;宁波新能多多执行董事兼经理;国联广告执行董事兼经理;国联全网董事、经理;中招阳光执行董事;中投经合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中艺博雅执行董事兼经理;小资鸟执行董事;国联视讯(上海)执行董事。

  潘勇先生:中国国籍。1977年3月出生,本科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获管理学学士学位、研究生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MBA;北京大学和香港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在读。1999年7月至2007年3月任北京机经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市场总监;2007年3月至今任国联股份副总经理;2019年7月兼任资本与战略部总经理;2021年9月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任蜀品天下经理;国联科牧董事长;巴中国联经理;鸿鹄致远创业投资经理;鸿鹄致远资产运营执行董事兼经理。

  田涛先生:中国国籍。1973年9月出生,高级会计师,毕业于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1995年7月至1999年5月任北京京华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会计;1999年6月至2000年10月任北京律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师;2000年10月至2004年6月任北京华铁宏达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会计;2004年6月加入国联股份,先后担任财务部高级经理、监事,现任国联股份董事、财务总监;兼任涂多多电商董事、卫多多电商董事、玻多多电商董事、国联智运监事、巴中国联监事、蜀品天下监事。

  刘俊宅女士(另用名:刘斋):中国国籍。1976年出生,中国党党员,长江商学院EMBA,国联股份董事、副总经理、涂多多电商创始人及CEO;国联资源网之涂料产业网和《现代涂料》创始人及CEO;担任宁波市江北区第六政协委员;宁波市江北区前洋商会首任会长;全国水性工业涂料涂装行业委员会秘书长;全国钛白粉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理事;中国建材协会钛材料生产与应用分会副理事长;中国五金交电化工商业协会化工专委会副会长;现任涂多多电商法定代表人、董事、经理。兼任涂多多信息经理;宁波冷链多多法定代表人;江苏砂多多法定代表人;洛阳涂多多监事;北海涂多多总经理;北京涂多多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王挺先生:中国国籍。1976年2月出生。2002年入职国联股份,曾担任国联资源网副总经理,国联全网总经理;现任国联股份董事;副总经理;卫(纸)多多;粮油多多;芯多多联席CEO。

  赵素艳女士:中国国籍,1977年4月出生,北京大学管理学学士,BostonCollege会计学硕士,美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北京淳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财务与规划部总经理;中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综合财务部总经理;远东宏信有限公司航运事业部财务负责人;2023年11月起任中科星图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5月至今任国联股份独立董事。

  朱其胜先生:中国国籍。1975年1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学历。1995年7月至2002年9月,在山东省临朐县委办公室工作;2002年10月至2009年9月,任职于WindowsITPro,担任国际中文版区业务主管;2009年10月至2015年7月,任职于北京安锐卓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担任监事;2015年7月至今,担任北京安锐卓越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2023年7月至今,担任FirstMartechLtd董事长兼总经理;2023年5月至今担任国联股份独立董事。

  颜色先生:中国国籍。1978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曾任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资深经济学家。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教授。2021年10月至今担任北京安锐卓越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5月至今担任国联股份独立董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投资者可于2024年9月4日(星期三)至9月10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邮箱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已于2024年8月30日发布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9月11日上午10:00-11:30举行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上半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9月11上午10:00-11: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9月4日(星期三)至9月10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等。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二、修订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4年8月修订)》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次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议案审议通过,《公司章程(2024年8月)》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